关于对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申请停止审查的通知
[摘要]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于2008年12月2日受理了你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的申请(国核安办〔2008〕218号)。经审查,发现你单位仅从2008年9月11日开始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的考核工作,并且只考核了焊工、焊接操作工9人次,这与《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要求相差较大。
[发布日期] 2008-12-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民用;核安全;焊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