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国土资源厅(局),科技厅: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避免和减少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现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请参照执行。 附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保总局 国土资源部 卫生部
[发布日期] 2005-09-0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矿山;复垦;矿产资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