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总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的要求,加强和规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依据国家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我局组织制定了《“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07年6月2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
[发布日期] 2007-06-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核查;督查;脱硫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