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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提纲
一、生产γ射线探伤装置用放射源单位的要求(一)γ射线探伤装置(以下简称探伤装置)放射源的安全性能...(二)探伤装置装源(包括更换放射源)应由放射源生产单位进...(三)应具备探伤装置安全性能检验能力,每次装源前应对探伤...(四)每次装源时必须用该探伤装置原生产单位生产的新源辫更...(五)放射源生产单位应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给放射源编码...(六)持有放射源的单位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二、生产探伤装置单位的要求(一)放射源容器(二)安全锁(三)联锁装置(四)源托、输源管、控制缆等配件(五)源辫位置指示器系统(六)标志和标识(七)放射源编码卡(八)自动式探伤装置的保护装置三、使用探伤装置单位的要求(一)至少有1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二)从事移动探伤作业的,应拥有5台以上探伤装置。(三)每台探伤装置须配备2名以上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参加...(四)必须取得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五)探伤装置的安全使用期限为10年,禁止使用超过10年...(六)明确2名以上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放射源库的保管工作。放...(七)制定探伤装置的领取、归还和登记制度,放射源台帐和定...(八)每个月对探伤装置的配件进行检查、维护,每3个月对探...(九)探伤作业时,至少有2名操作人员同时在场,每名操作人...(十)每次探伤工作前,操作人员应检查探伤装置的安全锁、联...(十一)探伤装置必须专车运输,专人押运。押运人员须全程监...(十二)室外作业时,应设定控制区,并设置明显的警戒线和辐...(十三)作业结束后,必须用辐射剂量监测仪进行监测,确定放...(十四)探伤装置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使用单...(十五)更换放射源时,探伤装置使用单位应向所在地省级环境...(十六)发生或发现辐射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向单位的辐射安...(十七)使用固定γ射线探伤室的单位可参照从事移动γ射线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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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加强对我国γ射线探伤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γ射线探伤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局组织制定了《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现予发布执行。
[发布日期] 2007-01-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探伤;放射源;装置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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