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征求《〈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三条修订建议》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体系,我局拟提请有关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三条进行修订,同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进行修改,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法〉二十三条修订建议》(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三条修订背景材料》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征求意见稿)送你单位,请将有关修改意见于2005年8月20日前报送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 梁鹏 刘贵云 电话:(010)66556418,66556415
[发布日期] 2005-08-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18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