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燃煤机组建设项目环评限批的通知
[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因2012年度减排目标责任书中部分电力行业脱硝项目未落实,2013年5月,我部暂停审批内蒙古自治区燃煤机组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对此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加快了燃煤机组脱硝改造进度。目前,京隆发电厂1#机组、鄂尔多斯电力公司3#和4#机组、华电白音华金山发电厂2#机组、准大发电厂1#机组脱硝工程已建成,乌斯太电厂1#机组停产治理,国电金山电厂1#机组待供热期结束后停产治理。
[发布日期] 2013-12-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机组;燃煤;脱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