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2000-2001年定期考核情况与问题处理的通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动态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队伍的总体水平和工作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2000-2001年定期考核结果,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定期考核主要内容及评定原则的要求,我局决定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41家考核不合格单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证书降级或吊销处理,对4家因机构重组或合并等情况,已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环评单位的证书予以销号。现将45家单位名单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考核,决定对以下7家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或有涂改证书等违规行为的环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发布日期] 2002-06-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评;证乙字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