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颁发深圳大学核技术应用联合研究所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摘要] 深圳大学核技术应用联合研究所: 你所《关于申请办理反应堆操纵员执照的请示》(深大核所〔2006〕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你单位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认为赵海歌等5人具备深圳大学微型中子源核反应堆操纵员资格,现批准颁发执照。 批准颁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码和有效期附后。
[发布日期] 2006-06-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执照;深圳大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