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环境保护局,各省级清洁生产中心: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 扎实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我部将举办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培训班。
[发布日期] 2010-05-0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清洁;培训;环境保护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