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机构环评工作有关问题的函
[摘要]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无锡市智慧环保技术监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6号令)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在缩减评价范围后继续完成原已承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见附件)编制工作。
[发布日期] 2015-11-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境影响;环保;环境保护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