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合肥(国家)林业辐照中心颁发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的函
[摘要] 合肥(国家)林业辐照中心: 你公司《关于合肥(国家)林业辐照中心办理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的报告》(林辐字〔2005〕01号)收悉。我局于2005年7月28日组织专家对你公司相关设备和质保措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专家组意见和安徽省环保局预审意见,你公司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规定取得许可证的各项条件,同意向你公司颁发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合肥(国家)林业辐照中心系安徽农业大学直属事业单位,设计装源活度100万居里钴-60。安徽省环保局于2003年8月批准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意建设。
[发布日期] 2005-08-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许可证;合肥;辐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