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污染减排存在问题企业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总量函[2016]265号)
[摘要]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局): 根据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情况,2014年6月和2015年6月,我部分别对总量减排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北京市通州区次渠污水处理厂、河北省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河北省承德市上板城工业聚集区白河南污水处理厂、山西省晋中市寿阳污水处理厂、辽宁省鞍钢西大沟污水处理厂、安徽省池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整改。目前,6家企业基本按要求整改到位。
[发布日期] 2016-02-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处理厂;污水;河北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