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总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近年来,非法集资在我国重新抬头,并向多领域和职业化发展,有些不法分子打着“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倡导绿色、健康消费”和开展宣传活动的旗号违法集资,损害了环保的公益形象和声誉。
[发布日期] 2007-08-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集资;非法;惩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