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该标准草案曾于2009年7月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编制单位已根据反馈意见和国家环保工作的需要对该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规定,现再次对该标准草案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11-01-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征求意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