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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我国核技术应用发展迅速 (二)人员资质水平对核安全至关重要
关于申请建立注册核安全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函
[摘要] 为强化对核安全关键岗位的规范管理,提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确保民用核设施安全运行和辐射环境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有关规定,提出建立注册核安全师执业资格制度的申请。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核能和核技术的应用已经相当普遍。作为世界核大国,我国有相当数量的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元件厂和后处理厂等核设施已投入运行或正在建造中,部分运行的核设施已进入老化管理阶段。国内外大量经验表明,一旦发生核事故(事件),将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公众心理、国家威信造成严重影响。为确保核安全,必须加强对核设施及核技术应用中核安全审评、监督、质量保证、现场操纵、运行管理以及辐射防护和辐射监测等核安全关键岗位的规范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发布日期] 2002-10-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安全;注册;执业资格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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