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可山东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厂址安全性复核报告和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函
[摘要]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海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厂址安全性复核报告备案的请示》(山核设发〔2009〕11号)和《关于上报〈山东海阳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补充说明的报告〉的报告》(山核设发〔2009〕25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09-03-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厂址;海阳;核电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