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十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4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更好地发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以下简称城考)的效能,进一步改革和深化城考工作,经征求各省、市意见和组织专家论证,我局对《关于印发<“十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发[2001]161号)中的部分指标和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发布日期] 2002-11-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城考;城市;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