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2年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摘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38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要求,2013年3月24日至4月12日,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监察部、水利部、南水北调办等部门,分别对淮河(含南水北调东线)、海河、辽河、松花江、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等9个流域涉及的25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合并简称《规划》)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依据《考核办法》的规定,予以公告。
[发布日期] 2013-10-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流域;水污染;断面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