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口岸放射性超标货物检测确认和处置指导意见(草案)》的函
[摘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你厅《关于征求〈口岸放射性检测和处置联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质检办通函〔2011〕367号)收悉。2011年4月28日,我部已函复你厅,原则同意所提出的口岸放射性检测和处置联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1-06-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口岸;放射性;检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