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摘要]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按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专家论证会。专家组一致通过了4个园区的建设规划论证。
[发布日期] 2008-08-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示范园区;生态;园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