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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含机械浆胶印印刷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摘要]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含机械浆胶印印刷纸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的报告》(岳阳林纸经字〔2014〕212号)及附送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含机械浆胶印印刷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2〕第114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3年8月曾对该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同年12月我部以环验函〔2013〕68号文认为,该工程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场建设不规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完善、厂区未完全实行雨污分流、原有灰渣场改造未完成、环保设施运行效果未达到要求等问题,尚不具备环保验收条件。之后,你公司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整改,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又于2014年5月15日进行了现场复查。
[发布日期] 2014-10-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排放;灰渣;限值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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