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昌市2×330MW热电联产工程脱硫、脱硝、除尘设施通过先期验收的函
[摘要]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昌市2×330MW热电联产工程环保设施(脱硫、脱硝、除尘)先期验收的请示》(甘电投司发〔2014〕53号)及附送的《金昌市2×330MW热电联产工程环保设施(脱硝、电除尘、脱硫)验收监测报告》(甘环监验字〔2014〕第117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收悉。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9月12日对工程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发布日期] 2014-11-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验收;脱硫;金昌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