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中生物遗传资源利用与惠益分享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农业(农村、农村经济)、畜牧、渔业厅(委、局、办)、林业厅(局),教育部、农业部、林业局各直属单位及各共建高等学校,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国与生物遗传资源相关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日趋活跃,成果丰硕。但同时,由于法规制度不健全和保护意识不强,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出现的生物遗传资源流失问题还很突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害。
[发布日期] 2014-10-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遗传;生物;资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