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支持开展公益性行业科研工作,中央财政设立了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环境保护是其重点支持的行业之一。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我局在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 2007-05-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项目;国家环保总局;科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