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和卫生厅(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发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请遵照执行。 附件: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发布日期] 2003-11-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包装袋;废物;周转箱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