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污染减排存在问题企业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函[2014]1221号)
[摘要] 江苏省、安徽省、河南省、广东省、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2013年上半年及全年总量减排考核情况,我部对总量减排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江苏连云港市赣榆通海污水处理厂,安徽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河南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渑池县洁源污水处理厂、义马市污水处理厂,广东深圳市龙华污水处理厂二期,青海西宁鹏鹞污水处理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整改。目前7家污水处理厂基本按要求整改到位。
[发布日期] 2014-09-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处理厂;污水;减排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