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广西防城港核电厂一期工程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审评申请的通知
[摘要]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广西防城港核电厂一期工程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的函》(桂防核函〔2008〕29号)及《关于报送〈广西防城港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函》(桂防核函〔2008〕30号)收悉。我局经初审,认为你公司的申请文件符合申请受理条件,决定受理你公司以上两份报告。
[发布日期] 2008-12-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核电厂;防城港;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