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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摘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环境管理,现批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现予公告。
[发布日期] 2003-12-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标准;污染物;火电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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