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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提纲
一、主要培训内容(一)《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二)相关省份介绍排污费征收稽查经验;(三)布置2008年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四)布置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汇审工作。二、参加人员三、时间、地点与联系人四、其他事项(一)2008年6月28日报到。(二)请参加人员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回执传真至环境...(三)培训费、资料费和食宿费用由我部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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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排污费征收稽查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厅): 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行为,贯彻《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环保总局令第42号),现定于2008年6月28日-7月2日在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召开排污费征收稽查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8-06-1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排污费;征收;稽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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