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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培训对象二、培训教材及授课老师三、培训时间、地点四、培训班报名五、联系人
关于举办全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培训班的通知(环办函[2007]418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促进规划环评的发展,提升规划环评管理队伍的理论及实践能力,提高规划环评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我局定于2007年7月至8月举办五期规划环评培训班,其中两期为管理人员培训班,三期为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具体工作由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7-06-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培训班;环评;培训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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