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摸清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管理、运行情况,进一步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并做好将于今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现场会”的前期准备工作,请你们组织辖区内各重点城市填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调查表(调查表可在环保总局网站www.mep.gov.cn/epi-sepa下载),并于2005年10月20日前将各调查表汇总后报我局环境监察局。
[发布日期] 2005-09-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污染源;监控;调查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