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十三五”期间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信息清单的公告
[摘要]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我部根据2014年考核断面水质年均值数据,汇总整理了“十三五”期间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信息清单,现予以公布。 请“十三五”期间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涉及的有关地方政府抓紧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加大水污染管控工作力度,确保水质按期达到目标要求。同时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发布日期] 2016-06-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水质;环境保护部;信息清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