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有关直属单位,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加快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我局开展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制订工作。目前,《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可视情况,征求有关企业的意见。请于2007年8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
[发布日期] 2007-08-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运行;设施;污染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