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0-2004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考核不合格单位处理情况的通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了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管理,全面整顿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规范环境影响评价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号)和《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654号)的规定,我局决定对39家2000-2004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考核不合格单位分别予以证书吊销、降低环境影响评价业务范围、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的处罚。现将39家单位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考核,决定对以下8家单位予以证书吊销的处罚: 1、海南瑞岛环境顾问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3001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较差,所抽查的增城市力创洗涤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质量不合格,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管理混乱,存在超越范围承接项目和违规合作等问题。
[发布日期] 2004-12-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