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环保系统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暨研讨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 为落实《全国环境保护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加强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环保档案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现代化管理技能,拓展服务能力,经研究,我局决定举办全国环保系统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暨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6-10-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档案;培训;环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