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市、生态县(市、区)技术资料审核规范》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国家生态市、生态县(市、区)创建管理,规范技术资料审查,提升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有效性,我部制定了《国家生态市、生态县(市、区)技术资料审核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发布日期] 2012-07-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生态县;生态;规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