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草案)》意见的函
[摘要]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沈阳市、成都市、兰州市、南通市、东营市、株洲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企业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我部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草案)》。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5年5月29日前反馈我部(请同时提交电子件)。
[发布日期] 2015-05-0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信用;体系;指导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