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柠檬酸、味精生产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各环保督查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2010年 玉米深加工在建项目清理情况的通报和开展玉米深加工调整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发改产业〔2011〕1129号),我部决定开展柠檬酸、味精生产企业环保核查工作,并依据核查结果发布符合环保规定的企业名单。现将《柠檬酸、味精生产企业环保核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发布日期] 2011-11-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核查;环保;柠檬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