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评价机构处理意见的通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体安排,我部于2012年6月至10月期间对全国501家环评机构“资质、人员、质量”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经抽查发现,部分机构存在环评质量审核体系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管理不符合要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差等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评资质管理和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现对存在上述问题的88家环评机构分别提出取消资质、限期整改、缩减评价范围、通报批评和内部整改的处理意见,并对49名向环评机构出借个人证书、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较差、超越专业类别从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发布日期] 2012-12-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评;环境影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