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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申请人从国家环保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化学品登记中心...二、地市级环保部门现场核查申请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三、省级环保部门汇总并核查辖区内的申请,将初审意见和企业申请资料...四、我局收到省级环保部门报送的资料后,委托化学品登记中心及时核实...五、我局有关业务部门依据化学品登记中心建议,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局领...六、我局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省级环保部门及化学品登记中心,并由化学...
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生效前已在国内生产使用的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程序的通知(自2011年11月18日起废止)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3年10月15日实施后,我局根据《办法》发布了《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在《办法》实施前后,我局组织对《名单》进行了六次增补申报,但目前仍有一些单位需要继续增补申报。
[发布日期] 2007-01-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化学物质;化学品;登记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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