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行政许可法》要求,为规范放射性物质在我国境内运输活动的管理,确保运输活动的安全可靠,保护群众安全,我局组织编制、完善了《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现将《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于2005年1月31日前将有关意见书面反馈。 联系方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日期] 2004-12-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运输;放射性物质;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