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化工总厂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
[摘要]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按照我部《关于2014年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环办〔2014〕63号)要求,你厅督促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化工总厂积极开展整治,并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申请。我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目前,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化工总厂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
[发布日期] 2015-12-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保;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