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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无锡爱邦辐射技术有限公司颁发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的函
[摘要] 无锡爱邦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锡爱辐字〔2005〕00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专家组审查意见和江苏省环保厅预审意见,你公司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号令)规定取得许可证的各项条件,同意向你公司颁发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无锡爱邦辐射技术有限公司属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2003年1月由无锡市发改委立项,在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建造100万居里钴-60辐照装置,江苏省环保厅于2003年7月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建设。
[发布日期] 2005-05-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许可证;辐射;江苏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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