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氯氟烃豁免使用量的公告
[摘要] 经第21次《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批准,2010年我国获得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氯氟烃豁免使用量972.2吨。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关于氯氟烃豁免使用的相关规定,现就2010年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氯氟烃豁免使用量公告如下 : 一、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无锡山禾集团福祈制药有限公司等18家药用吸入气雾剂企业获得氯氟烃豁免使用量。获得氯氟烃豁免批准的企业名称、允许生产的药用吸入式气雾剂品种、各品种的豁免使用量以及所用氯氟烃的品种和数量(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0-09-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气雾剂;沙丁胺;氯氟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