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家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摘要]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 按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和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和技术报告已先后通过预审、专家论证。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发布日期] 2013-04-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技术开发区;生态;示范园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