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氯氟烃豁免使用量的公告
[摘要] 经第24次《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批准,2013年我国获得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氯氟烃(CFCS)豁免使用量388.82吨。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关于CFCS豁免使用的相关规定,现就2013年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CFCS豁免使用量公告如下 : 一、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药用吸入气雾剂企业获得CFCS豁免使用量共325.295吨,剩余部分作为临床用药等特殊情况备用。获得CFCS豁免批准企业名称、允许生产品种及所使用的数量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3-08-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气雾剂;沙丁胺;豁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