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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等三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 按照《2009年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环办〔2009〕41号)总体工作安排,现就各地结合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做好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造纸行业三项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9-06-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执法检查;企业;环保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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