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优秀领导和优秀组织者的决定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促进小城镇环境建设,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并先后命名了三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经研究,我局决定授予王占勇等80名同志“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优秀领导”荣誉称号;授予李国印等76名同志“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优秀组织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的领导,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为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繁荣农村经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发布日期] 2005-03-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环境保护局;镇长;副镇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