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08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Z型液压阻尼器改造修...
关于多伦至丰宁铁路复线工程多伦至塔黄旗...
关于征收污水废气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公布第五批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认可单位...
关于批准四川、重庆、陕西、甘肃地震灾害...
关于界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复函
关于批准岭澳核电站一号机组第二次换料大...
关于将吉林省列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的复函
[摘要]
吉林省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办2196号文),我局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我省列为生态省建设试点的请示》印发有关部、委、局征求意见。经国务院办公厅同意,由我局负责对吉林省的生态省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进行支持和指导。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发布日期] 1999-11-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生态;建设;规划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8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