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支持开展公益性行业科研工作,中央财政设立了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环境保护是其重点支持的行业之一。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我局出台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环办〔2007〕53号)。为确保200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200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一)和《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7-07-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研究;技术;公益性 [时效性] Effective